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滴滴的新戰場:共享單車
《中國經濟周刊》 記者 銀昕 | 北京報道
編輯:蔣莉莉
(本文刊發於《中國經濟周刊》2018年第4期)
小藍單車在經歷困局之後迎來瞭業務托管方。2018年1月17日,滴滴出行正式在深圳和北京兩座城市上線瞭“單車”模塊,其中包含滴滴出行作為大股東的ofo以及小藍單車。
2018年元旦之前便有消息稱滴滴正與小藍洽談“合作”,小藍單車與滴滴出行於1月9日分別發出公告證實此事。值得註意的是,滴滴此次托管並未將小藍單車拖欠供應商以及用戶押金的債務接手,而僅接手瞭其單車的運營權。
雙方的公告中都稱“根據托管安排,小藍單車的品牌、欠款和押金等各項事務仍歸屬小藍公司,滴滴公司並無退還小藍單車用戶押金、特權卡及充值餘額的責任和義務”,並稱“自1月17日起用戶可自主選擇將餘額及押金轉換為滴滴單車券和出行券,不接受轉換的用戶仍可與小藍公司繼續協商押金和餘額事宜”。
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記者於1月18日登錄最新安卓版滴滴出行,其“單車”模塊已開始正常工作,並為小藍用戶提供瞭兩種押金轉換方案:方案一是轉成共計298元的單車券(共298張,每張1元),供用戶使用單車服務時使用;方案二是轉成共計151元的單車券(共151張,每張1元)、共計72元的專車券(共9張,每張8元)及共計75元的快車券(共15張,每張5元)。也就是說,無論前小藍單車電梯維修費用用戶是否在基礎會員(即僅支付瞭99元押金)之上申領瞭特權卡(即又交瞭199元特權卡押金),滴滴出行都按照“基礎會員+特權卡會員”的押金數額——298元為他們提供轉換方案。
?“是托管不是收購,所以不接手債務”
盡管不排除一些用戶繼續與小藍協商退還押金和充值餘額,但據記者瞭解,滴滴出行的“等額轉換”辦法還是相當有吸引力的。傢住北京市朝陽區的一位前小藍用戶對記者明確表示,願意接受等額轉換的方案,“我本來就經常使用滴滴,押金轉換成券後總算是沒有浪費。”
在小藍單車可能已資不抵債,還有大量供應商欠款和用戶押金債務的壓力之下,滴滴出行的此舉也算“仗義”,對用戶來說與其期望遙遙無期的押金退還,不如將其及時轉換成等額的其他消費券。
“究竟會有多少小藍用戶同意轉換,我們沒法預估。”一位滴滴出行的工作人員對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記者透露,“既然兩傢合作瞭,作為合作夥伴肯定是互相支持的。對小藍老用戶來說這也是一個好消息,畢竟押金台中菜梯最後是否能要回來也是不確定的。”
此次托管實質上是滴滴獲得瞭小藍單車的“資產+用戶數量”,而不必承擔其債務,這種做法被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。
按照《企業破產法》第三十一條規定,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,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,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:(一)無償轉讓財產的;(二)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;(三)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;(四)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;(五)放棄債權的。
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對此指出,雖隻是“托管”而非“收購”,但此做法仍屬於小藍單車對當前所持資產的一種處置行為,“由於小藍單車可能已經資不抵債,符合破產條件。如果一年之內小藍進入瞭破產清算,其當前的財產處置行為就有可能違反瞭上述規定的第二條。”此次“托管”業務的交易價格,記者目前無法在公開資料中查詢到。
此外,業內人士認為,“托管”實質上是否等同於“無償轉讓財產”,還需有關監管部門加以認定。
李俊慧建議,部分被小藍單車拒不退還押金的用戶及拖欠貨款的供應商,作為債權人應及時向法院提交小藍單車的破產清算申請,避免小藍單車進一步處置、分配財產,給各方權益造成損害。此外,也不排除由於違背相關法律,該“托管”被有關監管部門叫停的可能。“對滴滴來說,拿到小藍單車核心資產但不負擔債務當然是有利的,但也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。”李俊慧說。
滴滴方面則稱,“托管”與“收購”不同,前者是一企業對另一企業的業務經營進行管理,獲得收益,並未承擔另一企業的債權債務;收購則是收購方成為公司股東,不僅獲得公司的經營管理權,同時也獲得公司的所有權。
?既然已有“黃藍組合”,為何還要自建共享單車品牌?
另一個外界關註的消息是,托管小藍單車業務之後,滴滴出行平臺上已經匯集瞭兩個共享單車行業的明星項目:菜梯保養 ofo和小藍單車。但滴滴仍公開表示除“黃藍組合”外,滴滴正在開發自有品牌共享單車項目。
此前滴滴派至ofo的三位高管“離職休假”,引來瞭外界對雙方“失和”及作為大股東的滴滴對ofo“失控”的猜想。托管小藍單車之後,滴滴完全可以在這個前明星項目上做足文章,為何還要開辟新的戰場?
“小藍的用戶口碑好,上市以來流暢的騎行體驗得到瞭較多好評,我們十分認可它的價值。”上述滴滴人士告訴記者,但滴滴還是認為自建一個獨立品牌是最佳選擇。
滴滴自有品牌的著力點在於目前單車行業尚未解決的兩個難點:亂停亂放和押金問題。據瞭解,滴滴自有品牌上線後會與小藍單車一起免押金騎行,並且正在研究進一步的優化停放方案。“免押金、優化停放秩序是我們正在做的兩件事情。”上述人士說。
與托管小藍單車這部分既有存量不同,作為增量滴滴自有單車品牌面臨的現實問題是,上海、北京、杭州、武漢、南京等10餘座城市於去年接連出臺瞭暫停共享單車投放新車的規定,滴滴自有品牌的單車進入市場,勢必會觸動這個政策。
不過,上述“暫停”政策從文件正式表述來看也並非“一刀切”,以北京市交通委於2017年9月印發的《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(試行)》為例,其並未出現“禁止”二字,而是表述為“根據全市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,進行總量調控,對車輛投放實行動態平衡”。隨著一些“二線”單車品牌陷入經營困境,已無再投放新車的可能,其舊車和壞車也隨著公司失去運維能力而被有關部門要求清理。業內人士指出,在“動態平衡”下按照“置換”原則,的確存在新品牌入局的空間。
上述滴滴人士也告訴記者,以大盤來看,無論哪個品牌有壞車舊車,都需要被清理或替換掉,“新品牌的新車自然就有瞭進入的機會。”
2018年第3期《中國經濟周刊》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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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經濟周刊》 記者 銀昕 | 北京報道
編輯:蔣莉莉
(本文刊發於《中國經濟周刊》2018年第4期)
小藍單車在經歷困局之後迎來瞭業務托管方。2018年1月17日,滴滴出行正式在深圳和北京兩座城市上線瞭“單車”模塊,其中包含滴滴出行作為大股東的ofo以及小藍單車。
2018年元旦之前便有消息稱滴滴正與小藍洽談“合作”,小藍單車與滴滴出行於1月9日分別發出公告證實此事。值得註意的是,滴滴此次托管並未將小藍單車拖欠供應商以及用戶押金的債務接手,而僅接手瞭其單車的運營權。
雙方的公告中都稱“根據托管安排,小藍單車的品牌、欠款和押金等各項事務仍歸屬小藍公司,滴滴公司並無退還小藍單車用戶押金、特權卡及充值餘額的責任和義務”,並稱“自1月17日起用戶可自主選擇將餘額及押金轉換為滴滴單車券和出行券,不接受轉換的用戶仍可與小藍公司繼續協商押金和餘額事宜”。
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記者於1月18日登錄最新安卓版滴滴出行,其“單車”模塊已開始正常工作,並為小藍用戶提供瞭兩種押金轉換方案:方案一是轉成共計298元的單車券(共298張,每張1元),供用戶使用單車服務時使用;方案二是轉成共計151元的單車券(共151張,每張1元)、共計72元的專車券(共9張,每張8元)及共計75元的快車券(共15張,每張5元)。也就是說,無論前小藍單車電梯維修費用用戶是否在基礎會員(即僅支付瞭99元押金)之上申領瞭特權卡(即又交瞭199元特權卡押金),滴滴出行都按照“基礎會員+特權卡會員”的押金數額——298元為他們提供轉換方案。
?“是托管不是收購,所以不接手債務”
盡管不排除一些用戶繼續與小藍協商退還押金和充值餘額,但據記者瞭解,滴滴出行的“等額轉換”辦法還是相當有吸引力的。傢住北京市朝陽區的一位前小藍用戶對記者明確表示,願意接受等額轉換的方案,“我本來就經常使用滴滴,押金轉換成券後總算是沒有浪費。”
在小藍單車可能已資不抵債,還有大量供應商欠款和用戶押金債務的壓力之下,滴滴出行的此舉也算“仗義”,對用戶來說與其期望遙遙無期的押金退還,不如將其及時轉換成等額的其他消費券。
“究竟會有多少小藍用戶同意轉換,我們沒法預估。”一位滴滴出行的工作人員對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記者透露,“既然兩傢合作瞭,作為合作夥伴肯定是互相支持的。對小藍老用戶來說這也是一個好消息,畢竟押金台中菜梯最後是否能要回來也是不確定的。”
此次托管實質上是滴滴獲得瞭小藍單車的“資產+用戶數量”,而不必承擔其債務,這種做法被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。
按照《企業破產法》第三十一條規定,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,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,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:(一)無償轉讓財產的;(二)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;(三)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;(四)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;(五)放棄債權的。
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對此指出,雖隻是“托管”而非“收購”,但此做法仍屬於小藍單車對當前所持資產的一種處置行為,“由於小藍單車可能已經資不抵債,符合破產條件。如果一年之內小藍進入瞭破產清算,其當前的財產處置行為就有可能違反瞭上述規定的第二條。”此次“托管”業務的交易價格,記者目前無法在公開資料中查詢到。
此外,業內人士認為,“托管”實質上是否等同於“無償轉讓財產”,還需有關監管部門加以認定。
李俊慧建議,部分被小藍單車拒不退還押金的用戶及拖欠貨款的供應商,作為債權人應及時向法院提交小藍單車的破產清算申請,避免小藍單車進一步處置、分配財產,給各方權益造成損害。此外,也不排除由於違背相關法律,該“托管”被有關監管部門叫停的可能。“對滴滴來說,拿到小藍單車核心資產但不負擔債務當然是有利的,但也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。”李俊慧說。
滴滴方面則稱,“托管”與“收購”不同,前者是一企業對另一企業的業務經營進行管理,獲得收益,並未承擔另一企業的債權債務;收購則是收購方成為公司股東,不僅獲得公司的經營管理權,同時也獲得公司的所有權。
?既然已有“黃藍組合”,為何還要自建共享單車品牌?
另一個外界關註的消息是,托管小藍單車業務之後,滴滴出行平臺上已經匯集瞭兩個共享單車行業的明星項目:菜梯保養 ofo和小藍單車。但滴滴仍公開表示除“黃藍組合”外,滴滴正在開發自有品牌共享單車項目。
此前滴滴派至ofo的三位高管“離職休假”,引來瞭外界對雙方“失和”及作為大股東的滴滴對ofo“失控”的猜想。托管小藍單車之後,滴滴完全可以在這個前明星項目上做足文章,為何還要開辟新的戰場?
“小藍的用戶口碑好,上市以來流暢的騎行體驗得到瞭較多好評,我們十分認可它的價值。”上述滴滴人士告訴記者,但滴滴還是認為自建一個獨立品牌是最佳選擇。
滴滴自有品牌的著力點在於目前單車行業尚未解決的兩個難點:亂停亂放和押金問題。據瞭解,滴滴自有品牌上線後會與小藍單車一起免押金騎行,並且正在研究進一步的優化停放方案。“免押金、優化停放秩序是我們正在做的兩件事情。”上述人士說。
與托管小藍單車這部分既有存量不同,作為增量滴滴自有單車品牌面臨的現實問題是,上海、北京、杭州、武漢、南京等10餘座城市於去年接連出臺瞭暫停共享單車投放新車的規定,滴滴自有品牌的單車進入市場,勢必會觸動這個政策。
不過,上述“暫停”政策從文件正式表述來看也並非“一刀切”,以北京市交通委於2017年9月印發的《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(試行)》為例,其並未出現“禁止”二字,而是表述為“根據全市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,進行總量調控,對車輛投放實行動態平衡”。隨著一些“二線”單車品牌陷入經營困境,已無再投放新車的可能,其舊車和壞車也隨著公司失去運維能力而被有關部門要求清理。業內人士指出,在“動態平衡”下按照“置換”原則,的確存在新品牌入局的空間。
上述滴滴人士也告訴記者,以大盤來看,無論哪個品牌有壞車舊車,都需要被清理或替換掉,“新品牌的新車自然就有瞭進入的機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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